中標研【2011】018號
關于舉辦全國高級能源管理師和高級能源審計師
崗位培訓班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要求設立能源管理崗位、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以及國家標準《能源管理體系 要求》(GB/T23331-2009)。能源管理體系標準2009年11月1日正式實施,該標準的發布標志著企業能源管理體系工作在國內的正式啟動。同時,更加推動企業能源向先進標桿水平邁進,確保節能減排工作達到“十二五”的要求。《關于開展重點用能行業能效水平對標達標活動的通知》的發布,為進一步規范和做好我國企業能源管理、能源審計工作,加強節能人才培訓工程,實行能源管理資格準入制度,針對我國企業目前缺少能源管理、能源審計專業人才的狀況,我中心決定舉辦全國“高級能源管理師和高級能源審計師崗位培訓班”。通過培訓經考核合格者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各企業和事業單位的能源管理經理/動力/能源部門的負責人、運行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等;各級政府負責節能和可再生能源管理工作的官員和專家;有關設計院和咨詢公司的專家。
二、培訓內容
1、國內外能源市場情況、能源政策法規、能源概論;
2、最新能源管理體系國家標準(GB/T23331-2009)要點解析;
3、標準節能,綜合能耗、節能量計算、能耗限額等國家標準;
4、技術節能,基礎、共性、通用、重點節能技術基本原理;
5、能量平衡、能源審計、節能評估、能源計量、能源統計等重點內容;
6、節能的基本原理與節能新機制;節能方案產生和篩選;節能技術經濟評價和生命周期評價;
7、節能相關的節能、標準、技術、產品認證和產品能效標準;
8、節能評估和審查依據的最新法律法規、節能評估和審查的主要內容和方法;
9、節能評估和審查的具體操作流程、編寫節能評估報告如何對標分析;
10、企業能源管理的政策、法規及標準;
11、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及實施方法;
12、能源審計原理與實施方法;企業能源審計的原理、標準和方法;
13、能源審計程序、審計要點;能源審計可行性要點、方案實施、審計報告編寫;企業能源統計與能源計量;
14、最佳節能實踐案例介紹和節能技術推薦。
三、培訓目的
為企業培養專業型節能降耗管理人才,專職、專業、專人貫徹實施節能目標,構建企業能源管理體系,讓企業和管理師了解如何高效地利用能源、節約能源以及如何進行能源管理,高質量掌握企業節能技術,學習能源購買成本優化及能源和排放交易相關知識;通過培訓直接促進本企業能源使用效率的提高和能源的節約,為企業帶來直接經濟效益。
四、時間/地點
2011年7月25日—2011年7月30日(25日全天報到) 大 連
2011年8月16日—2011年8月22日(16日全天報到) 廈 門
2011年8月26日—2011年8月31日(26日全天報到) 廣 州
2011年9月01日--2011年9月7日 (1日全天報到) 成 都
2011年9月14日—2011年9月20日(14日全天報到) 北 京
五、考試/證書
1、經考核達到要求者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高級能源管理師》、《高級能源審計師》崗位培訓合格證書,本證書可作為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或用人單位對持證人任用、考核、聘用和能力評價的重要依據。證書可登陸: //edu.mohrss.gov.cn/ 查詢。
2、報到時持:本人近期二寸照片3張,身份證復印件、最高學歷證明復印件各1份。(備案用)
六、費用/報名事宜
1、高級能源管理師3400元/人;高級能源審計師3400元/人(含:學費、資料費、考試費、證書費、認證費、場租、講授、輔導費等);食宿考察統一安排,費用自理。【注:可同時報考兩科】
2、相關信息請登錄 www.netn.org.cn,由于參加學習人數較多,每期培訓班限額開班,請填好報名回執表加蓋單位公章后傳真至會務組,會務組收到報名表后于每期培訓班開班前一周傳真報到通知(詳細培訓地點及乘車路線)。
七、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10-62123338 郵 箱:zby_158@163.com
聯 系 人:任雪梅 手 機:15699840169
報名回執表
單位名稱: |
電話: |
詳細地址: |
傳真: |
是否住宿: 是( ) 否( ) |
培訓地點: |
姓 名 |
性 別 |
職稱/職務 |
手 機 |
管理/審計 |
Email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開 戶 行 |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門支行 |
帳 號 |
3515 0188 0000 66282 |
戶 名 |
北京中標研企業管理中心 |
費用總計 |
¥: |
|
|
|
|
|
|
|
聯系人: 任雪梅 此表復印有效,填好后請加蓋公章確認 |